應CC同學的要求
說本部落格的內容 應該具體落實 描述一些過去
才能換來private bolg入場券一張 所以我必須寫辛辣一點
剛好 這兩天跟朋友聊到復原期
我想 我的狀況才算輕微 比起結婚前兩天才逃婚 或是已經交往超級多年 才發現騙局一場
JD根本就是小兒科
不過我這個人 跟阿小一樣 就是弱 就是需要比較長的復原期
過去 任何出現在復原期內的 又算有在一起 其實 我覺得彌補作用大過真實的愛情
當然 這是年少輕狂的JD 現在我改了
但我也很坦白 很困擾的跟Maru同學說 我很怕 下一個遇到的人 只是為了填補之前的傷害
導致我沒有辦法打開心接受別人
隨便亂交一個 就能真的忘記嗎
這真的是個無解的課題
不過這好像有點離題了 要具體簡述過去12年來的感情路之坎坷復原期 (就像CNN最近的主打 Road to the Recovery)
就是初戀G同學結束 不到三個月 就遇上W同學*
X同學結束後 三個月內交N同學*
結果都是傷害收場 (請放肚德偉的無心傷害)
但後來我發現 其實JD的復原期需要至少一年的時間 或著說 需要一年的時間把愛充滿 才能好好的愛下一個人
所以 神啊 請給我一年的時間 讓我好好的復原
否則 就給我一顆嶄新的心 讓我能有更多的愛
去面對這已經缺乏愛的世界
你呢 你的復原期需要多久?
十年? 五年? 一年? 還是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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